• 长途跋涉回到家。信箱里是新申请的两张信用卡。出门买了一条糖藕当晚餐。sin说,甜食可以让人感觉愉快。我今天快乐么?我只是皱着眉。

    今天坐在妈妈自行车的后座,穿过地道,好像突然就回到了10岁的模样。10岁的时候我调皮地在后座上拨弄车锁,想念每逢过年过节回市区坐公交车,好奇地望着天空里飘着的云,假象它会不会有一天带我去我想去的地方。10多年后,我依旧坐在后座,脚尖可以轻易地触碰到地面,却已经没有憧憬,只剩回忆。

    才发现,回忆是那么震慑人心的东西。听人说着时间的力量,我曾相信。它兴许比广岛的核弹威力都大。可究竟要多久多远。老爸老妈结婚20多年,我以前常幻想和别的小朋友那般欢乐融融,终有一天会停止争吵。幻想将来自己的家庭不要再有纷扰,可以手牵手一直走到老。我曾心疼那个人同我一样的境遇,我以为失去过会懂得彼此。就连冥王星都离开了太阳系,还有什么是不会改变的。很多很多的大道理,都没在我身上成立。我快乐么?我一直在问自己。一直在给自己制造快乐的基因。可似乎那些并没有植入骨髓。它们给了暂时的欢愉。它们最终排异。

    开电脑。把可以删除的都删除了。连同cookies都不放过。真实的我,此刻,对着电脑泪流满面的时候,写下这些字。是因为WMA里jay的新歌,不是因为你。抓到了一些词,“我在等你”,“说好要一起”,“爱是不是不开口才珍贵”....

    做了两年的婚庆,写过太多美好的词汇。是不是感觉越接近幸福现实就越会远离呢?于是我不想写了。包括这里。

    对辜负过的所有人,说对不起。对期望过的所有人,说再见。

    很快就会离开。很快。
    小指戒会一直戴在左手。

  • 我喜欢的男孩 - [自语。]

    2007-10-31

    我一直是喜欢干净的男孩子的。

    要有很好看的眉宇,浓密而不浮夸。不惹眼的内双,给人安静的模样。干净的面庞,没有太多胡渣,那样便可以面贴面地耳语。笑起来如果像个孩子,是会让人温暖的画面。手指甲修剪得很干净,指甲缝里不会黑乎乎的。头发蓬松却不邋遢。身材健壮但不臃肿。坚实的后背像一座大山,可以切实地依靠。

    我不喜欢男孩子太过张扬,因为我的安静对比太过强烈。我不喜欢男孩子奉承和谄媚,因为我的真实和直白无法参合。我不喜欢男孩子沉迷网络或者游戏,因为我见过太多玩物丧志的例子。

    我赞成男孩子抽几口烟,喝几杯酒,因为我相信每个人都需要压力的释放口。我赞成男孩子喷一点香水,因为懂得品味懂得修饰是给别人和自己的愉悦。我赞成男孩子和知书达理的女生厮混,因为我相信近朱者赤和彼此的忠信。

    他可以为我笑,也可以为我哭。他可以骂我不理我,也可以向我认错低头。他可以比我懂的多,也可以耐心回答我每一个愚蠢的问题而不笑话我。

    我喜欢的男孩在安妮的小说里,我喜欢的男孩在茫茫的人群里,我喜欢的男孩在我少女时代的梦里。

  • 幻。 - [自语。]

    2007-10-29

    尚未被电话惊醒之前,我做了一个梦。似乎最近很多梦。

    我梦见我把自己关在淋浴棚里,然后狠狠地割开了自己的手腕。我看着鲜红的血从静脉流出,染红了整个手掌。我不知道自己这么做是为了什么,或许是为了证明,证明爱过,抑或证明如今的决心。血很快就溢满了淋浴棚底,被水稀释开来,被瓷砖晕染开来,泛着刺眼的惊恐。而我唇齿的苍白让我无力再作挣扎。我很安然。我知道我在一点一点流净自己的思念、怨念、杂念。2天后,女人开始担心我,因为看不到我上线,电话也找不到我。

    尔后,梦被电话截断。我知道我一直在等的那个人始终没有出现。哪怕是在梦里,哪怕是一场逢场作戏的虚无。我想到了《救命》里的林嘉欣,那个我喜欢的女人。许志安饰演的那个男人对她说,你个贱人,只要我动动手指你就扑过来了。于是什么便都可以瓦解。冷媚的笑,不藏刀。至多只是狠下心捅向自己。

    我没有太多的幻想。清醒过来,现实有一把利刃,架在脖颈。我可以微笑,亦可以哭泣。我能掌控自己,却永远无法左右他人。

  • 梦的距离 - [自语。]

    2007-10-28

    多想谈个正常的恋爱。

    工作日可以下班偶尔一起吃个饭。他加班下班的时候我可以等在楼下,然后给他一个大大的surprise。周末两天,去近郊晒太阳,或者一起游泳、打羽毛球。他会带我去见他的朋友,然后告诉我想让他的爸爸妈妈也喜欢我。他会要求我多看一些书不要总是上网。我想乖乖学好厨艺然后做一桌菜让他夸我,我便会很高兴。他偶尔会出差去外地很多天,但是每天会给我电话,问我乖不乖,有没有好好吃饭。我会每晚给他发了晚安了消息才睡觉。他不会一直说喜欢我,但是他会用行动来关心我。他有年假的时候会带我去旅行,两个人上路,背很重的行囊,一路上给我讲解名山大川。有他的世界,便是碧海蓝天。

    我又开始做梦了。呵呵。
    我多想变的单纯。没有猜忌,只有信任。没有游移,只有忠诚。
    我问很多人,你觉得我还是好女孩么?他,她,都说是。
    可我为何总是坎坎坷坷反反复复。

    遇见,再见。
    看到朋友的签名: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过客。
    便满是心酸。

    现实真的那么残酷。
    而我,却一直学不会游戏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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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anya-当你离开的时候

    我只能低着头发呆
    让回忆渗透脑袋渐渐变空白

    我把他当做个意外
    但内心还想不开
    因为我明白其实你都还在

    我想起了遇见你的时候
    想起你眼神中的温柔
    哦想起了我们第一次牵手
    我闭上眼
    想起当时你怀里的颤抖
    似乎那么害怕失去我
    然而到后来我什么都没有
    当你离开的时候

    我可以装作已释怀
    他对我也算关怀他看不出来

    我知道这样不应该
    在他身上找依赖
    算不算是种出卖因为你一直在

    我想起了遇见你的时候
    想起你眼神中的温柔
    哦想起了我们第一次牵手
    我闭上眼
    想起当时你怀里的颤抖
    似乎那么害怕失去我
    然而到后来我什么都没有
    当你离开的时候

    我想起你亲吻我的时候
    想起你眼神中的沉默
    哦想起了我们平静的分手
    我闭上眼
    想起当时你每一个的承诺
    把你整个心都交给我
    然而到后来我什么都没有
    越是没用力越是心痛

    我想起了遇见你的时候
    想起你眼神中的温柔
    哦想起了我们第一次牵手
    我闭上眼
    想起当时你怀里的颤抖
    似乎那么害怕失去我
    然而到后来我什么都没有
    当你离开的时候

  • 许多的第一次 - [自语。]

    2007-10-25

    演唱会扎堆地来。
    趁着年前,谁人都想捞一笔。管他多少,管他歌迷铁不铁。

    这年头看演唱会也不再是件多难的事。钱包鼓鼓的时候,便想更近地看看他/她的脸。说到底,是超脱现实的一种精神满足。说了好多次临别谢幕的张学友,多少年魅力不减的刘德华,就连咬字都含糊不清的阿牛也要来凑个份。郑秀文也想看,张惠妹也想听,却终究只买了Jay的。有些人,只要远远地看着就好,不必太过靠近。

    只是一份从一而终,在心里的根深蒂固。即便如今融入了太多的商业,锐减了“西元”时期的创作灵感,但我喜欢的仍旧是他的才。男人要有才,这是关键。

    这次同行的是女人。第一次和女人一起看演唱会。呵,那么多年了,和女人也有第一次一起去做的事。我们总是把第一次看得太过重要。第一次和某某去看演唱会;第一次和某某单独旅行;第一次和某某共度情人节;第一次和某某一同从外滩这头走到那头,第一次和某某一起做一大桌丰盛大餐然后一起吃到撑……事情往往不是关键,而是某某。

    历数过去,总是能翻出很多个第一次。一些蒙上了灰,一些轻轻一吹就又一览无遗,泛上心头。有没有那么一首歌会让你想起我,又有没有曾经那个第一次让你怀念我。

    想起学友的《她来听我的演唱会》,“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我们不过是找一种共鸣。那个现在陪在身边的人,那个疯狂爱过的年代里一起唱过的歌,那个让自己停下脚步却低啜道别的雨天。我们的许多个第一次,因为一些人的出现、离开而变得有纪念的意义。那究竟,是讽刺还是收获?